配镜?请睁大眼睛 (2004-12-03)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井凤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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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德州市天衢路的张女士来到市质监局高兴的说,她女儿的眼镜配好了。原来,两个月前张女士在德州市一家眼镜店为女儿配了一副眼镜,刚开始配戴时,女儿感到有些头晕,店主讲这是正常现象,新配戴的眼镜都会有这种情况,等时间长了就好了。两个月过去了,女儿还是感到眼镜不舒服,而且视力明显下降,张女士领着女儿找到店主,想问个究竟,店主一再推脱责任,无奈之下,张女士将此事反映到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检查发现,该眼镜制配店使用的验光镜片组、焦度计等制配眼镜设备已超过检定周期。
据了解,根据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眼镜制配者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质监人员随即责令该店配制设备停止使用。经过质监人员的仔细介绍、认真讲解,对于张女士的情况,店主答应设备检定合格后,免费为其女儿重新配制。在此,德州质监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配制眼镜要到正规专业商店,查看配镜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配镜师是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