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质监局民用“四表”强检全面展开 (2005-05-20)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邵波 秀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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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民用四表的首检合格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海阳市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山东省计量条例》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措施,狠抓民用“四表”的首次强检工作。
为搞好民用“四表”的首次强检工作,该局对所有建筑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单位凡开工建设宅用工程前,首先要报送“四表”首次强制检定备案表;安装前,“四表”要全部送到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检定合格方能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一律不得安装使用;今后凡工程竣工进行验收,“四表”检定情况一并进行验收,凡是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擅自安装“四表”的,不仅要示为工程质量不合格,质监部门还将依据《计量法》和《山东省计量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为了做好四表检定工作,他们投资数十万元,改造了四表检定设备,并通过计量认可。目前,一批在建项目的民用四表已经送检,有效地杜绝了因使用假冒伪劣民用四表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也为减少业主投诉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