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足不足 先把“误差”量一量 (2005-05-18)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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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正值农耕农种大忙季节,为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烟台莱州质监局近期组织计量执法人员对全市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定量包装情况进行了突击大检查,经对30多家生产、经销农资产品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不法商贩在定量包装上做手脚坑农害农的行为仍不容忽视。
根据执法人员提供的案例,不法商贩在包装量上弄虚作假主要有两种常见手段:一是商品只标注毛重量。这种模糊的标量其实包括了商品重量和包装材料重量,如果包装材料质地重,则大大减少了商品的实际净含量。例如农药,一瓶标注重量为100毫升的农药,往往农药的实际重量只占90%,即只有90毫升,那10毫升被瓶子的重量充当,而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却以为农药的净重量即为标注重量,从而上了不法商贩的当,而不法商家在大批量生产中每瓶少装10毫升农药,谋取的暴利可想而知。二是在标注净含量并标注偏差的产品中,商家常利用“误差”做文章。我们知道,标注的净含量超过25kg 的农资产品按有关标准可带为1%的正负偏差。这里的偏差,是指包装袋内的实际重量超出或少于规定标准量,重量高于标准量则为正偏差,反之,则为负偏差,然而大多数企业的商品包装量实际只存在负偏差,这意味着每袋标注为50 kg±0.5的复合肥,20袋净含量往往不足1000kg,每吨少约10kg。也就是说,商家利用单件商品可以有1%以内偏差的规定,使整批产品都有负偏差,然后从中获利。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种利用商品包装量的“误差”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面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只依靠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是不够的,消费者应树立质量意识,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发现所购商品存在定量包装问题及时与执法部门联系,共同打击假冒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