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清市质监局对“计量销售”“喊停”(2005-04-25)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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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临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对一些外包装上标注着“计量销售”字样的肉类、禽类食品销售行为“喊停”,并予以查处。
随着有关执法部门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的加大,有效地打击了利用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企业、业户,这些企业,业户为谋私利,绞尽脑汁“变脸”耍“新花招”:在包装上标明“计量销售”,在销售时连包装物一起卖给了消费者。根据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食品的包装物一般在5g-20g之间,而包装物的价格与内装食品的价格相去甚远。“计量销售”的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也违反了《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的要求,都属于坑害消费者的“新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