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质监分局对眼镜生产(验配)企业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2005-04-11)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邹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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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工作部署,眼镜产品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2005年3月18日至20日,山东质量检验协会在淄博市张店区召开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为配合《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的召开,张店质监分局对张店区内50余家眼镜配制销售及生产企业开展了一次眼镜计量器具的专项检查。
经检查发现,规模较大、较正规的眼镜店所配备的计量器具较为完善,如验光仪、透过滤、顶焦度、瞳距仪,但有些店面特别是一些较小的眼镜配制店,仅仅配制一台验光仪,设备的简陋必然导致很难配制较为精确的眼镜。
另外,检查中还发现,部分眼镜店还存在计量器具超期“服役”的问题,有的检测设备检定时间竟然是2002年,已超期服役3年。对此,张店质监分局的工作人员向各有关单位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做好周期检定工作,达到办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