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加油站也会出现计量不准 (2005-03-25)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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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认为高速公路服务站销售的商品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刚刚公布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却显示,高速公路服务站中加油站的油枪也会被“动手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去年3月,浙江余姚市的“12315”中心接到投诉,称在沪杭甬高速公路姚江服务站加油有短斤缺两的现象。几天后,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会同余姚市计量检定所对该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两把油枪的铅封已被拆动,其中,0#柴油的9号油枪计量不准,误差达到-10‰,90#汽油的2号油枪也计量不准,误差达-25‰。
经查明,这个高速公路服务站的加油站在去年1月1日至检查当天,共使用0#柴油的9号油枪为过往车辆加柴油123582升,使用90#汽油的2号油枪为过往车辆加汽油12652升,价格为每升3.08元和每升3元,共得销货款418588.56元。
根据这一事实,从去年1月1日至检查当天,这个加油站在对外加油过程中累计短缺0#柴油1235.82升、90#汽油316.3升,违法所得4755.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