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质监局执法发现金银饰品销售行业存在三大问题 (2005-03-24)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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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清远市质监局对市区7家较大型的珠宝公司进行了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金银饰品销售行业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标注量与实际量不相符。执法人员对正在销售的金饰商品随机抽样进行计量核称,发现其中两家公司销售的部分金饰商品,其计量偏差超过法定允许误差。其中某珠宝公司销售的千足金吊坠标注重量为40.89克,经核称实际量为40.8613克,偏差为0.0287克,超过法定允许的偏差将近两倍。
二是金银珠宝标识不符的现象较突出。金银珠宝作为特殊的贵重商品,金银饰品标识应包括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饰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但各大商场上柜的金银珠宝饰品,标识内容不全的现象较普遍,特别是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者名称、地址未标注。
三是珠宝公司销售中用于称重金银饰品的天平普遍没有送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