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不得“缩水”(2005-03-11)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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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7日起,河南省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开始对全市热销的定量包装商品(在一定量范围内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进行现场检测,严格查处“缺斤短两”的不法行为。
“保质保量”是消费者嘴边的一个常用词,但许多消费者往往只注意对质的要求,却忽视了对量的重视,尤其是在定量包装商品消费领域。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河南省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全市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活动,当场为定量包装商品量身过磅。此次抽查活动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定量包装商品销售单位和有包装现场或成品库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单位。抽查活动涉及的热销定量包装商品有三大类:一是以质量标注净含量的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方便食品、茶叶、洗衣粉等商品;二是以体积标注净含量的各种酒类、牛奶、各种饮品、纯净水、酱油、食醋、瓶装液化气等商品;三是以长度标注净含量的电线、电缆等商品。
3月7日当天,执法人员重点对液化气充罐和金银饰品的计量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从山西罐气的私人送气户存在缺斤短两现象,同时部分商家出售的金银饰品标注重量不够准确。针对这些现象,执法人员在责令其整改的同时,也按照有关法律对其作出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