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袭“黑心电子秤”(2005-02-05)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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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2日晚,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查处了一起非法改造电子磅,合伙牟取暴利的案件。
22日下午,曹县砖庙镇红旗棉厂的负责人高某反映:因他们厂没有大称量的磅秤,棉农及棉贩交售的棉花量大时,就在其厂附近孙某经营的电子磅处过磅称重,作为结算依据。21日下午5时,一棉贩王某拉一车籽棉来厂交售,就在孙某处过了磅,棉花净重1204公斤,根据经验观察,怀疑棉花重量不够,就用厂里的小磅分秤重新称量,结果称得这车棉花净重为1001公斤,差值竟达203公斤。第二天,棉贩王某又来交售棉花,在孙某处称重为2547公斤,棉厂高某等随后到另一台电子磅复称,结果为2340公斤,又差了207公斤。棉贩王某已多次来棉厂交售棉花,都是在孙某处过的磅,怀疑存在的问题更大,随要求质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接举报后,曹县质监局精心部署,组织精干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迅速出击,连夜对孙某经营的电子磅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在最大称量为30吨的电子磅旁一米出的一间小屋内,有一铁制杠杆,直接作用于电子磅体,执法及技术人员现场演示:当磅体上无称重物时,下压杠杆,电子磅显示器最大显示负250公斤,上抬杠杆时,显示器最大显示220公斤。执法人员立即对电子磅及作弊设施进行了封存。
随后,执法人员对电子磅经营者孙某进行了盘查,据交待:此电子磅是孙某及另外两位都姓杨的合伙人共同投资经营的,在2004年10月份故意安装了作弊杠杆,以改变电子磅的正常显示值,然后勾结棉贩王某故意作假,,利用给红旗棉厂收购棉花过磅称重的机会,蓄意改变量值,牟取非法利益,几人进行私分。调查还发现,这两位姓杨的电子磅合伙人,还是红旗棉厂的合伙经营者。
目前,此案已在紧张的调查处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