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抽查 (2005-01-25)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周锡和 金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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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1日开始,为了贯彻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我省零售商品市场计量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环境,根据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吉质监量[2004]118号文件,通化市质监局对全市集贸市场进行了计量监督抽查。共抽查9个集贸市场,568台秤。其中,经检定的在用计量器具497台,未经检定在用的71台。此次监督抽查的计量器具受检率为88%,合格率为98%。执法人员对使用不合格和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的业户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尽快送检;对使用作弊秤的业户进行了处罚;对个别销售调味品、干菜的业户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低,不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责令其尽快更换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