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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质监局探查黑秤杆 秤不准打计量110 (2004-12-27)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新华 浏览:1181
  年终岁尾将至,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市场上计量器具的准确程度进行了一番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多多。记者对此进行了跟随采访。   检查:案秤称药太离谱   “珍贵药材:田七70元一公斤;人参40元一公斤。”当日下午,在沈阳市药材批发市场,各档口前摆放的价签比比皆是。然而,再看看用来称药的秤,有的竟然是案秤,和称土豆、白菜的秤是一样的。据检查人员介绍,案秤精确度较低,误差较大,只适合用来称较便宜的商品,像药材这样的贵重商品,应该用精确度较高的电子秤。   来到139号档口,记者看到,业主使用的案秤上没有贴本年度的合格证;1-103号档口虽然使用的是精度比较高的电子秤,但是在秤上记者同样没有发现合格证;1-092号档口,电子秤上贴着2003年度的合格证,还有的秤上贴着的竟是两年前的合格证。有很多档口的业主看到工作人员后立刻拉下了卷帘门。   新规:东西不同秤有别   据质监部门人员介绍,对于计量器具精确度的要求,12月1日开始实施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白金库处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市场上使用的秤应该每半年检验一次,合格以后发给强制检验合格证,业主应该主动送检。根据《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第44条规定,人为破坏计量器具一经发现将停止使用计量标准器具,并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绝招:秤不准打“计量110”   为了便于市民对市场上的计量仪器进行监督,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局和各区县计量行政部门设立计量投诉站,公开“计量110”投诉电话,设专人负责对计量投诉的处理和调节工作,以建立起对群众计量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计量违法案件。   市民一旦发现身边出现计量问题,可随时拨打下面“计量110”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16045315   23242421市局计量处:23242389   加油机计量投诉专线:2387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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