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一斤少一钱”都要罚 (2004-12-02)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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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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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正式施行。新办法对计量误差控制更为严格,“短斤少两”者自是明显违规,“短克少钱”(1钱等于5克)在很多情况下也是违规。湖南省质监局向记者表示,若海鲜每500克少3克以上,猪肉鸡蛋每500克少5克以上,消费者均可拨打12365追讨公道。
新办法对食品类的计量管理按品种和价格档次分为四类,每类又按照日常交易量情况根据称重范围规定了允许最大负偏差值。其中,粮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6元/公斤的食品,重量未超过1公斤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20克。对于肉、蛋、禽、海(水)产品的计量,由于其零售价一般要比蔬菜水果高,因此,新《办法》规定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更为严格,肉蛋禽产品每500克,其允许的最大负偏差值为5克;龙虾、鲍鱼、鱼翅、螃蟹等高于100元/千克的食品,5千克以下,负偏差值不得高于3克。对于金、银饰品的计量,新《办法》要求使用专门的精密计量仪器。规定金饰品称重范围(每件)不超过100克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0.01克;银饰品称重范围(每件)不超过100克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0.1克。
新《办法》还要求零售商品经销者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应使用称重计量器具当场称重商品;必须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不得人为增加误差。
省质监局计量处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并可要求经营者明示其计量和计算过程;发生计量纠纷后可以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测,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